欢迎访问
当前位置: 首页 实施办法
  • 5月1日起实施,内蒙古医保有调整→
    5月1日起实施,内蒙古医保有调整→
    近日,自治区医疗保障局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实施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实施办法),旨在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制度,利用信息化手段,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,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和医保服务。该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实施办法所称异地就医备案是指
    时间:2025-04-23 人气:0

网站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立即删除!
Copyright © 空气净化网 赣ICP备2024047966号-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