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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达煤炭违规被罚11.9万元

时间:2025-04-26 08:00:00 点击数:0

4月21日,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了2025年一季度煤矿行政处罚信息。

鲁(滕)煤安罚〔2025〕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、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、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、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,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其处以罚款11.9万元处罚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,注册资本8239万元,法定代表人颜伟国,大股东为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。公司官网显示,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现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1家,参股公司4家,职工5000余人。集团下辖东大煤矿、金达煤矿、级索煤矿3家煤炭开采企业。其中,煤炭核定年生产能力179万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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