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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

时间:2025-05-13 03:59:00 点击数:0

本报北京5月12日电(记者晋浩天)为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(简称“县中”)领军教育教学人才,教育部日前印发《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。该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、业务素质精湛、育人水平高超、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,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,搭建交流成长平台,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,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。

根据通知,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行聘期制管理,每批聘期3年,首批共600人,从2025年7月开始,到2028年7月结束。名额分配按照因素法分配,以各省县中学校数、专任教师数为基准,统筹考虑教育教学发展水平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占比、经费投入等因素确定。各省份要统筹考虑岗位学科多样性、均衡性发展,每个省份至少设立1个思政学科岗位。

通知要求,头雁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,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,为其外出学习、开展教科研工作、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。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,作为各级名师重点培养对象,在“国培计划”和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,在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,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、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;建立头雁教师“双导师”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,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,协调本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。

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会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工作室提供“同步课堂”音视频设备,给予中西部地区(含东北地区)3万元/个/年作为首批工作室启动经费,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、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、示范课、送培送教等工作费用支出。鼓励各省份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经费支持。

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汪栋表示,该政策通过专项岗位设置与配套经费保障,既以“头雁效应”激活优秀教师服务县中教育的内生动力,又为骨干教师搭建了扎根县域的职业发展平台。“当然,《通知》落地需注重长效机制建设,力争形成‘头雁领航,群雁齐飞’的师资建设格局,让优质教育在县域土壤扎根生长。”

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吴秋翔认为,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精准指向县域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,改变以往侧重学校基础建设和硬件投入的支持策略,助力县中发展从硬功到内功的转型升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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